⒈ 捕撈采集。
引《后漢書·和帝紀》:“六月,詔令百姓鰥寡漁采陂池,勿收假稅二歲。”同“漁采”。 《后漢書·劉般傳》:“今濱江湖郡率少蠶桑,民資漁採以助口實。”俞樾 《茶香室續鈔·宋高宗論放生》引 宋 韓淲 《澗泉日記》:“高宗 曰:‘此事固好,但恐有妨細民漁採,所害亦大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