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判罪不當使人冤屈。
⒉ 冤冤相報。
⒈ 謂判罪不當使人冤屈。報,斷獄。
引《晏子春秋·問上二六》:“冤報者過,留獄者請焉?!?br />張純一 注:“報罪不當而冤抑者過之。過,責也?!?/span>
引清 徐士鑾 《宋艷·果報》:“自古及今,冤報之速,莫速於此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