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引用慣例或先例。
例遇有緣事降革后援捐復原官者,淮以雙單月一并計算。——《清會典·吏部》
援例申請。
英cite a precedent;
⒈ 引用成例。
引唐 李德裕 《賜回鶻嗢沒斯等詔》:“若一處開恩,必自茲援例。”
元 李翀 《日聞錄》卷一:“國朝 杭城 每歲三月初八日迎佛會,有一士人建言,欲援例迎夫子。”
清 紀昀 《閱微草堂筆記·灤陽消夏錄四》:“有 山西 商,居京師信成客寓,衣服僕馬皆華麗,云且援例報捐。”
⒈ 引用或比照過去的例子。
引唐·李德裕〈賜回鶻嗢沒斯等詔〉:「若一處開恩,必自茲援例。」
清·紀昀《閱微草堂筆記·卷四·灤陽消夏錄四》:「有山西商,居京師信成客寓,衣服仆馬皆華麗,云且援例報捐。」
例如:「援例辦理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