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御妻。謂男子與婦女交合。
⒈ 御妻。
引《淮南子·時則訓》:“東宮御女青色,衣青采,鼓琴瑟。”
《后漢書·皇后紀序》:“《周禮》王者立后,三夫人,九嬪,二十七世婦,八十一御女,以備內職焉。”
《北史·后妃傳序》:“寳林二十員,品正第五;御女二十四員,品正第六;采女三十七員,品正第七:是為女御。”
《新唐書·陳子昂傳》:“后宮非妃嬪御女者,出之。”
元 王惲 《入奏行美圣政而重民急也》詩:“盡蠲秋賦出御女,百色支供皆省併。”
⒉ 謂男子與婦女交合。
引南朝 齊 褚澄 《褚氏遺書》:“精未通而御女以通精,則五體有不滿之處,異日有難狀之疾。”
清 吳下阿蒙 《斷袖篇·某巨室》:“《周禮》有不男之訟,註謂不能御女者。然自古至今,未有以不能御女成訟者。”
魯迅 《準風月談·中國的奇想》:“我們古人有一個大奇想,是靠了‘御女’,反可以成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