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搶劫財物。
引清 魏源 《圣武記》卷七:“而內(nèi)地敚攘越貨、亡命鬭狠之事,無一不出于花門。”郭沫若 《我的童年》第一篇一:“他如越貨行劫的勾當,尤其是鄉(xiāng)里的一部分青年人所視為豪杰的行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