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強行留住。
引《宋史·外國傳六·于闐》:“于闐、大食、拂菻 等國貢奉,般次踵至,有司憚於供賚,抑留邊方,限二歲一進。”《歷史研究》1974年第1期:“為了穩住和抑留 華北 敵人,就地加以各個殲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