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封建時代向民間征收的額外租糧。
引《宋書·柳元景傳》:“元景 方督義租,并上驢馬,以為運糧之計?!?br />《隋書·食貨志》:“率人一牀,調絹一疋,綿八兩,凡十斤綿中,折一斤作絲,墾租二石,義租五斗。奴婢各準良人之半。牛調二尺,墾租一斗,義租五升。墾租送臺,義租納郡,以備水旱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