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“印紙歷子”的省稱。
⒉ 泛指官府發(fā)的憑證。
引宋 曾敏行 《獨醒雜志》卷七:“自舉兵至訖事,文移數(shù)篋,崎嶇兵火,毀失殆盡,僅存印歷。”宋 周密 《癸辛雜識別集·劉漫塘》:“嘗大書其印歷,以示終身不起云。”
引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·戶部·救荒》:“司馬光 《救荒疏》云:‘富室有蓄積者,官給印歷,聽其舉貸,量出利息,俟豐熟日,官為收索,示以必信,不可誑誘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