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賦稅定額的憑證。
引清 陸隴其 《三魚(yú)堂日記》卷下:“邱象隨 來(lái),言《淮南賦役全書(shū)》田額之?dāng)?shù),俱係折實(shí)之?dāng)?shù), 靳總河 查其未折之?dāng)?shù),謂其有隱匿,賴舊由單得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