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禮儀,禮節。
⒈ 禮儀,禮節。
引《史記·孝武本紀》:“自得寶鼎,上與公卿諸生議封禪。封禪用希曠絶,莫知其儀禮。”
《南史·儒林傳·沉文阿》:“尋領步兵校尉,兼掌儀禮。”
《隋書·禮儀志一》:“秦氏 以戰勝之威,并吞九國,盡收其儀禮,歸之 咸陽。”
⒈ 書名。十三經之一。漢儒稱為「禮經」,或單稱「禮」。漢代已殘闕,當時所傳有三本:戴德本、戴圣本、劉向別錄本。今通行本為鄭玄注、賈公彥疏之劉向別錄本,十七篇。論述冠、婚、射、喪、飲、祭等禮之儀節。其經文亦有今古文之別,高堂生所傳十七篇為今文,魯恭王得自孔宅者為古文,五十六篇,其十七篇與今文同,而字多異,十七篇外,則為逸禮。鄭玄注參用今古文二本。
引清·皮錫瑞《經學通論·三禮》:「漢所謂禮,即今十七篇之儀禮,而漢不名儀禮,專主經言,則曰『禮經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