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自殺。
例分當引決。——宋·文天祥《指南錄·后序》
及罪至罔加,不能引決自財(裁)。——《漢書·司馬遷傳》
英commit suicide; take one's own life;
⒈ 亦作“引訣”。自殺。
引《文選·司馬遷<報任少卿書>》:“及罪至罔加,不能引決自裁。”
李周翰 注:“言不能引志決列以自裁毀。”
《周書·皇后傳·宣帝楊皇后》:“帝大怒,遂賜后死,逼令引訣。”
《新唐書·劉仁軌傳》:“嘗為 御史 袁異式 所劾,慢辱之,脅令引決。”
《資治通鑒·陳宣帝太建十二年》:“天元 大怒,遂賜后死,逼令引訣。”
胡三省 注:“《漢書》多作‘引決’,謂引分自裁也。”
章炳麟 《與篁溪書述獄中事》:“因復議引決事,時刀索、金環、毒藥諸物既被禁絶,惟餓死。”
⒉ 裁決。
引《北史·文苑傳·溫子昇》:“於是預選者爭相引決, 匡 使 子溫 當之,皆受屈而去。”
明 陶宗儀 《輟耕錄·匠官仁慈》:“有匠人程限稽違,案具,吏請引決。”
⒈ 自殺。也作「引訣」。
引《文選·司馬遷·報任少卿書》:「及罪至罔加,不能引決自裁。」
《新唐書·卷一〇八·劉仁軌傳》:「嘗為御史袁異式所劾,慢辱之,脅使引決。」
⒉ 處分、裁決。
引《北史·卷八三·文苑傳·溫子升傳》:「于是預選者爭相引決,匡使子升當之,皆受屈而去。」
元·陶宗儀《南村輟耕錄·卷一二·匠官仁慈》:「有匠人程限稽違,案具,吏請引決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