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一曲奏完謂之一竟。亦稱“一成”、“一終”。竟自。猶言徑直。
⒈ 一曲奏完謂之一竟。亦稱“一成”、“一終”。
引《周禮·春官樂師》“凡樂成則告備” 漢 鄭玄 注:“成,謂所奏一竟。”
賈公彥 疏:“云‘成,謂所奏一竟’者,竟則終也。所奏八音俱作,一曲終則為一成,則樂師告備。”
⒉ 竟自。
引明 高明 《琵琶記·乞丐尋夫》:“他道是若有寸進,即便回來。如今年荒親死,一竟不回。”
⒊ 猶言徑直。
引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四:“當下 史應、魏能 一竟來到他家拜望了,各述來買紅花之意。”
⒈ 一直、徑直。
引明·劉兌《金童玉女嬌紅記》:「你若去時,便休一竟的回去。」
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二三》:「噙著眼淚,一竟領著崔生同進內房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