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刑法八議之一。對勤于國事者進行特別審議以減免刑罰。
⒈ 古刑法八議之一。對勤于國事者進行特別審議以減免刑罰。參見“八辟”、“八議”。
引《周禮·秋官·小司寇》:“以八辟麗邦灋,附刑罰……七曰議勤之辟。”鄭玄 注:“謂憔悴以事國。”《魏書·慕容白曜傳論》:“白曜 有敦正之風,出當薄伐,席卷三 齊,如風靡草,接物有禮,海垂欣慰。其功固不細矣。功名難處,追猜嬰戮,宥賢議勤,未聞於斯日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