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起草誥命。
⒈ 謂起草誥命。)演綸之職,遂退為度支員外郎、知制誥,自爾為例。”
引宋 王禹偁 《和陳州田舍人留別》之三:“演綸多暇每封章,暫去頒條道更光。”宋 文瑩 《玉壺清話》卷三:“張秉,戶部員外郎、知制誥。 唐 故事,首曹罕有掌誥者, 秉 乞退為行內,不試(一作“罷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