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按照古代納音之法,十二律與十二支相配,凡屬申、子、辰、巳、酉、丑者為“陽紀”。一說,自黃鐘相生,至于中呂而中止,謂之“陽紀”。
引宋 沉括 《夢溪筆談·樂律一》:“納音之法:申、子、辰、巳、酉、丑為陽紀,寅、午、戌、亥、卯、未為陰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