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君主時代臣下對君主進諫的責任。
英responsibility;
⒉ 指對自己的言論所負的責任。
英responsible for one’s words;
⒈ 進言勸諫的責任。
引《孟子·公孫丑下》:“有言責者,不得其言則去。”
趙岐 注:“言責,獻言之責,諫諍之官也。”
宋 劉斧 《青瑣高議·慈云記》:“臣雖甚愚,不識忌諱,身有言責,固當上陳。”
鄒韜奮 《事業管理和職業修養·關于民主與集中十》:“不是張開嘴提高嗓子隨處亂說,或只是在茶余飯后,或躺在床鋪上未入睡鄉以前,或揮毫寫私信的時候,和二三‘知己’的朋友們發發牢騷便算是盡了言責。”
⒉ 指諫官。
引宋 王安石 《右司諫趙抃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制》:“以爾嘗任言責,有猷有為。”
宋 陸游 《送梁諫議》詩:“歸訪鄉人忘位重,乍辭言責覺身輕。”
⒈ 負進言的責任。
引《孟子·公孫丑下》:「有言責者,不得其言,則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