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子弟承蔭。亦指子弟承蔭者。
引《明史·選舉志一》:“廕子入監, 明 初因前代任子之制,文官一品至七品,皆得廕一子以世其祿。后乃漸為限制。”《續文獻通考·選舉七》:“其廕子入品職者,各循其資考,流升轉遷,自九品依例遷至三品,止於本等。”《清會典·吏部九·驗封清吏司》:“凡官死事者,皆贈以銜而廕其子焉。凡贈銜之等十有八,廕子之等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