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嚴厲責罰。
引《管子·小問》:“君欲勝民,則使有司疏獄,而謁有罪者償,數(shù)省而嚴誅,若此,則民勝矣。”尹知章 注:“嚴其誅罪。”宋 王禹偁 《求致仕第一表》:“尚慮陛下過存念舊,便斷來章,雖犯嚴誅,當期必遂。”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《辛亥革命·關(guān)于籌備立憲的諭旨與奏折》:“至于 川 鄂 亂民,按諸法律自應(yīng)嚴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