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朝風(fēng)俗,京城正月舉行燈市,于十八日收燈。次日,男女傾城出西郊白云觀,嬉游宴飲,名曰耍“煙九”。或稱“淹九”。殆以燈事闌珊,未忍遽舍,取淹留之義。參閱明沈德符《野獲編補遺·畿輔·淹九》。
⒈ 明 朝風(fēng)俗,京城正月舉行燈市,于十八日收燈。次日,男女傾城出西郊 白云觀,嬉游宴飲,名曰耍“煙九”。或稱“淹九”。殆以燈事闌珊,未忍遽舍,取淹留之義。參閱 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補遺·畿輔·淹九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