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贈送財物以助治喪。
引《梁書·張率傳》:“昭明太子 遣使贈賻。”《舊唐書·武元衡傳》:“冊贈司徒,贈賻布帛五百匹、粟四百石,輟朝五日,諡曰 忠愍。”亦指所送助喪家治喪的財物。 康有為 《大同書》甲部第三章:“親友則通其弔賀,致其贈賻。”
⒈ 贈,用祭品吊祭死者。賻,用財物幫助喪家。贈賻,贈送賻儀,指用財物幫人辦理喪事。
引《北史·卷三〇·盧同傳》:「周武帝少嘗受業于光,故贈賻有加恒典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