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贗作”。
⒉ 偽托的作品。
⒊ 偽造。
⒈ 亦作“贗作”。
⒉ 偽托的作品。
引宋 陸游 《入蜀記》卷三:“然觀 太白 此歌,高妙乃爾,則知《姑熟十詠》決為贋作也。”
明 楊慎 《蛙鳴》:“然《元經》非出 文中子,蓋 阮逸 贗作耳。”
顧頡剛 《我是怎樣編寫<古史辨>的》:“才明白自己原來讀的其實并不都出于 漢、魏、六朝 時期人的手筆,其中有不少乃是 宋 明 時人的贗作。”
⒊ 偽造。
引宋 周煇 《清波別志》卷上:“東坡 守 杭,所屬嘗申漏稅,乃遠方獲薦士,以裹糧置貨封掩,贋作某上 杭州 知府 蘇內翰。”
明 馮夢龍 《智囊補·察智·千里急》:“余意棍毆處,未有不致命且折,亦未有不腫且裂者,無之,是必贋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