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為國家利益而獻身。徇,通“殉”。
引唐 陳子昂 《申宗人冤獄書》:“有至忠之誠,徇公之節,執法不撓,為國殄讎。”唐 白居易 《與嚴礪詔》:“卿徇公竭誠,臣節克著。”宋 吳曾 《能改齋漫錄·記文》:“徇公忘己,為國惜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