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沒落衰微。
引漢 趙岐 《<孟子>題辭解》:“孟子 閔悼 堯、舜、湯、文、周、孔 之業,將遂湮微。”《陳書·高祖紀上》:“梁 德湮微,禍亂薦發。”宋 陳亮 《問答上》:“誅鋤剗削,至於分裂以各王其子弟,同姓湮微,而后族之禍又成矣。”明 宋濂 《<呂氏采史目錄>序》:“慨然憫勝國之亡,其史將遂湮微。”洪深 《戲劇導演的初步知識》上篇四:“改由擴大的管弦樂隊執行伴奏,再經 瓦格納 與 韋爾第 的改革,宣敘與歌唱的界限,愈見湮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