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《易傳》之一。分《上彖》、《下彖》兩篇,內容為論斷六十四卦卦名、卦辭的意義。本自成篇,列于經后,今通行注疏本分列于六十四卦,凡卦內“《彖》曰”即是。與《象》、《文言》、《系辭》、《說卦》、《序卦》、《雜卦》統稱為《易》之十翼。舊說為孔子撰述。今人考定謂非一人所作。參閱高亨《周易大傳今注》。
⒈ 《易傳》之一。分《上彖》、《下彖》兩篇,內容為論斷六十四卦卦名、卦辭的意義。本自成篇,列于經后,今通行注疏本分列于六十四卦,凡卦內“《彖》曰”即是。與《象》、《文言》、《繫辭》、《說卦》、《序卦》、《雜卦》統稱為《易》之十翼。舊說為 孔子 撰述。今人考定謂非一人所作。參閱 高亨 《周易大傳今注》。
⒈ 《易經》中論斷六十四卦卦名、卦辭的文字,為十翼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