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大臣奏事,預先寫在削好的木簡上。后因稱向皇帝進言、上書為剡奏。
引揚雄 《法言·先知》“奏不剡” 晉 李軌 注:“不剡奏也。”宋 王安石 《乞皇帝御正殿復常膳表》之二:“列陳剡奏,尚闕嗣音。”宋 洪邁 《夷堅乙志·張文規》:“文規 雪冤獄,活十人,當得京秩。郡守 方希覺 以其老生無援,不為剡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