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主管選拔官吏的部門。唐代文官由吏部銓選,武職由兵部銓選。宋初吏部銓選官員,僅限州縣官及幕。文官少卿、監以上中書主之,京朝官由審官院主之;武官刺史、副率以上內職由樞密院主之。至明代,文歸吏部,武歸兵部。歷代吏部職掌甚重,故常以“銓部”指吏部。
⒈ 主管選拔官吏的部門。 唐 代文官由吏部銓選,武職由兵部銓選。 宋 初吏部銓選官員,僅限州縣官及幕。文官少卿、監以上中書主之,京朝官由審官院主之;武官刺史、副率以上內職由樞密院主之。至 明 代,文歸吏部,武歸兵部。歷代吏部職掌甚重,故常以“銓部”指吏部。參閱《新唐書·選舉志下》、《宋史·選舉志四》、《明史·選舉志三》。
引宋 周煇 《清波別志》卷下:“銓部類出見次,士大夫樂從遠宦。”
《宋史·選舉志四》:“在朝廷則當量人才,在銓部則宜守成法。”
清 陳夢雷 《絕交書》:“誤指不孝曾為偽學士,殊為駭然,而銓部無據呈代題之例。”
梁啟超 《論中國積弱由于防弊》:“后世慮選人之請托、銓部之徇私也,於是 崔亮 裴光庭 定為年勞資格之法。”
⒈ 吏部的別名。參見「吏部」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