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眾望。
引南朝 梁 沉約 《王茂加侍中詔》:“顯命載加,允副僉屬?!?br />唐 陸贄 《奏論除裴延齡度支使》:“庶諧僉屬,不紊朝經(jīng)?!?br />《舊唐書·代宗紀(jì)》:“豈可具瞻之地,命數(shù)不加,固當(dāng)進以等威,副其僉屬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