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鐃歌和挽歌。
⒈ 鐃歌和挽歌。
引南朝 梁 劉勰 《文心雕龍·樂府》:“至於 軒 岐 鼓吹, 漢 世鐃挽,雖戎喪殊事,而并總?cè)霕犯!?br />黃叔琳 注:“《宋書·樂志》:漢 《鼓吹鐃歌》十八曲。 譙周 《法訓(xùn)》:《挽歌》者, 高帝 召 田橫,至 尸鄉(xiāng) 自殺。從者不敢哭,為此歌以寄哀音焉。 《古今注》:《薤露》、《蒿里》,并喪歌也。言人命如薤上之露,易晞滅也,亦謂人死魂魄歸乎蒿里。至 孝武 時(shí), 李延年 乃分為二曲,《薤露》送王公貴人,《蒿里》送士大夫庶人,使挽柩者歌之,亦呼為《挽歌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