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繡有麒麟的官服。明洪武二十四年規定,公、侯、駙馬等,可穿麟服。
⒈ 繡有麒麟的官服。 明 洪武 二十四年規定,公、侯、駙馬等,可穿麟服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補遺·兵部·武弁僭服》:“后乃知事在 景泰 四年,錦衣指揮同知 畢旺,疏援 永樂 舊例,謂環衛近臣,不比他官,概許麟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