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即轆轤韻。
⒈ 即轆轤韻。參見“轆轤韻”。
引元 李冶 《敬齋古今黈》卷八:“鄰韻而協者,詩家閒用之,謂之轆轤格,又謂之出入格。或以為 宋 人始,非也。此自有詩以來有之,蓋古人文體寬簡,不專以聲病為工拙也?!?br />清 趙翼 《甌北詩話·白香山詩》:“古來詩未有以‘格’稱者, 大歷 以后始有?!R梁格’、‘元和格’,則以詩之宗派而言;‘轆轤格’、‘進退格’,則律詩中又增限制?!?/span>
⒈ 一種律詩用韻的方法。律詩中第二、第四句如果用甲韻,則第六、第八兩句須用與甲韻相通的乙韻。如先用七虞韻,則后可用六魚韻。因其用韻雙出雙入,此起彼落,有似轆轤,故稱為「轆轤格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