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蠲免汰除。
引《南齊書·高帝紀下》:“宸運肇創,寳命惟新,宜弘慶宥,廣敷蠲汰。”《續資治通鑒·宋高宗建炎三年》:“今陛下即位之初,太后垂簾共政,當原宦侍所以招禍之由,痛革前弊,蠲汰而清除之,然后內外協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