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供應給屯戍、出使等遠行者攜帶使用的物品。
引《史記·大宛列傳》:“其使皆貧人子,私縣官齎物,欲賤市以私其利外國。”《漢書·張騫傳》:“其使皆私縣官齎物。”顏師古 注:“言所齎官物,竊自用之,同於私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