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爭論,爭辯。辨,通“辯”。
⒉ 指爭訟、爭執。
引金 王若虛 《林下四友贊》:“辨爭譏刺,間若不能相容,而終于無憾。”元 劉祁 《歸潛志》卷五:“﹝ 楊槙 ﹞頗與權要辨爭以罷。”
引宋 曾鞏 《廣德軍重修鼓角樓記》:“太宗皇帝 在位四年,乃按地圖,因縣立軍,使得奏事專決,體如大邦。自是以來,田里辨爭、歲時稅調,始不勤遠,人用宜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