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掌管祭祀之官。
⒈ 掌管祭祀之官。
引《史記·孝文本紀》:“今吾聞祠官祝釐,皆歸福朕躬,不為百姓,朕甚愧之?!?br />《后漢書·皇后紀上·和熹鄧皇后》:“常以鬼神難徵,淫祀無福,乃詔有司罷諸祠官不合典禮者?!?br />唐 杜甫 《橋陵》詩:“宮女晚知曙,祠官朝見星?!?br />王國維 《觀堂集林·<齊魯封泥集存>序》:“郡縣屬官如水丞、平丞、陶丞,餘官如司空、祠官、橘監、發弩、兵府、治府皆 班 《表》、 馬 《志》所未載?!?/span>
⒈ 職官名。古代掌管祭祀及祠廟事務的官。
引《史記·卷八·高祖本紀》:「于是令祠官祀天地、四方、上帝、山川,以時祀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