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時朝廷用以傳達命令、調兵遣將的憑證。以竹木或金玉為之,上書文字,剖而為二,各存其一,用時相合以為證信。
引宋 王讜 《唐語林·補遺二》:“水部員外 劉約 直宿,會 河內 繫囚,配流 嶺 表,夜發敕符。”明 劉若愚 《酌中志·內臣職掌紀略》:“﹝尚寶監﹞職掌御用寶璽、敕符、將軍印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