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飭誡”。
⒉ 教誨告誡。
⒈ 亦作“飭誡”。教誨告誡。
引宋 曾鞏 《請改官制前預(yù)令諸司次比整齊架閣版籍等事札子》:“或吏屬因循,或簿書緣絶,其於督察漏略,檢防散逸彌綸之體,不可不早有飭戒。”明 張一桂 稚圭甫 《重刻<顏氏家訓(xùn)>序》:“于是為之親者,恐恐然慮教勑之亡素,其后人或納於邪也,始丁寧飭誡,而《家訓(xùn)》所由作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