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棍棒打死。
引《后漢書·酷吏傳·董宣》:“主( 湖陽公主 )即還宮訴帝,帝大怒,召 宣,欲箠殺之。”清 王士禛 《居易錄》:“妾前生 唐 開元 宮人也,君前生亦為內(nèi)侍,一夕偶語,有婚姻之約,為上所見,箠殺之。”清 紀昀 《閱微草堂筆記·灤陽消夏錄三》:“某公嘗箠殺一干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