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遭水災(zāi)。
引《續(xù)資治通鑒·宋太宗太平興國二年》:“乙丑, 河 決 頓丘 及 白馬,旋遣左衞大將軍 李崇矩 按行 河 勢,繕治 河 堤,蠲被水田租。”《清史稿·世宗紀》:“八月丙午,以 山東 被水較重,特免通省漕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