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按土地肥磽而列其等差。
引《國語·魯語下》:“先王制土,籍田以力,而砥其遠(yuǎn)邇。”韋昭 注:“制土,制其肥磽以為差也。”《商君書·徠民》:“其山陵、藪澤、谿谷,可以給其材,都邑、蹊道,足以處其民,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。”漢 班固 《白虎通·封公侯》:“制土三等何?因土地有高、下、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