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掌管計簿之事。
⒉ 掌握考核。
引宋 王安石 《兵部郎中沉立可依前官充三司戶部判官制》:“還裨掌計之治,所以慰將命之勞。”明 馮夢龍 《智囊補(bǔ)·明智·樊瑩》:“部運(yùn)者既關(guān)係切身,無敢浪費(fèi);掌計之人,又出入有限,無可蔽藏。”
引宋 陳亮 《書職事題名后》:“牋奏一局之具眼,掌計一局之司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