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發出告示,通知失主認領。
例招領啟事。
英announce the finding of lost property;
⒈ 出公告叫失主領取失物。
引《羊城晚報》1982.5.7:“我在學校招領牌上,寫了一條招領啟事,卻久久無人認領。”
⒈ 招人認領失物。
例如:「失物招領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