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主持一個佛寺的和尚或主持一個道觀的道士。
英abbot;
⒉ 主持管理一個佛寺或道觀。
英manage a monastery or a Taoist temple;
⒈ 佛教語。久住護持佛法的意思。
引《圓覺經》:“一切如來,光嚴住持。”
唐 李益 《贈寶大師》詩:“因論佛地求心地,祗説常吟是住持。”
⒉ 佛教寺院主管僧的職稱。起于禪宗。也稱“方丈”。后道教亦用此制,稱道觀之主持者。 《敕修百丈清規·住持章》:“佛教入 中國 四百年而 達磨 至,又八傳而至 百丈 ……未有住持之名。
引百丈 以禪宗寖盛……非崇其位,則師法不嚴,始奉其師為住持,而尊之曰‘長老’。”
明 都穆 《都公譚纂》卷上:“陳 氏既平,上至 南京,置 顛仙 於 靈谷寺,顛仙 日與住持僧聒惱。”
清 阮葵生 《茶馀客話》卷七:“嘗見廟宇寺觀稍有規模者,必慎擇住持,演法蓄眾。”
⒊ 指擔任住持。
引宋 蔡絛 《鐵圍山叢談》卷五:“﹝僧 道楷 ﹞ 大觀 間,住持 東都 之 凈因禪院。”
清 孔尚任 《桃花扇·棲真》:“這里是女道住持,從不留客的。”
⒈ 護持佛法,令佛法久住世間。
引《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》:「愿為此會諸菩薩眾及為末世一切眾生演說菩薩修行漸次,云何思惟?云何住持?」
⒉ 佛教僧職。唐代禪宗興盛后始設置,為寺院的領導,總管僧事的職務。后來道觀亦采用此制。
引《景德傳燈錄·卷六·洪州百丈山懷海禪師》:「百丈大智禪師以禪宗肇自少室,至曹谿以來,多居律寺,雖別院,然于說法、住持未合規度。」
元·關漢卿《望江亭·第一折》:「貧道乃白姑姑是也!從幼年間便舍俗出家,在這清安觀里,做著個住持。」
英語to administer a monastery Buddhist or Daoist, abbot, head monk
德語Abt (S, Rel)?
法語supérieur d'une bonzerie, administrateur de monastère, être ferme dans sa fo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