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救濟之使有產業。
⒉ 治業。
引《漢書·元帝紀》:“以三輔、太常、郡國公田及苑可省者振業貧民,貲不滿千錢者賦貸種、食。”顏師古 注:“振起之,令有作業。”宋 司馬光 《程夫人墓志銘》:“因求族姻之孤窮者,悉為嫁娶振業之。”
引《漢書·武帝紀》:“存問鰥寡廢疾,無以自振業者,貸與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