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見“振恤”。
⒈ 見“振恤”。亦作“振卹”。賑濟。
引《呂氏春秋·懷寵》:“選其賢良而尊顯之,求其孤寡而振恤之。”高誘 注:“振贍矜恤。”《晉書·武帝紀》:“青、徐、兗 三州水,遣使振恤之。”南朝 宋 顏延之 《陽給事誄》序:“可贈給事中,振卹遺孤,以慰存亡。”明 唐順之 《謝歐陽石江巡撫書》:“振恤瘡痍,如春風所扇,不間於陰谷寒門。”清 馮桂芬 《江陰捐賑錄序》:“會學使司空 廖公 案部還。余迎謁,首詢被水狀,且曰:‘展緩既行,振卹尤亟。’首捐廉倡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