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制,皇族子女的婚嫁,由皇帝批定,稱為“指婚”。
⒈ 清 制,皇族子女的婚嫁,由皇帝批定,稱為“指婚”。
引《清會典事例·宗人府》:“王公一切事務(wù),俱係宗人府承辦。伊等之女指婚請封,自應(yīng)咨報宗人府查覈,轉(zhuǎn)行禮部照例辦理。今各由本家報部,殊屬不合。”
⒈ 清制,皇族子女的婚姻,由皇帝指定,稱為「指婚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