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編撰接續。
引《漢書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》:“哀 平 之世,增修 曹參、周勃 之屬,得其宜矣。以綴續前記,究其本末,并序位次,盡于 孝文,以昭元功之侯籍。”《后漢書·百官志序》 劉昭 注引 漢 胡廣 《小學漢官篇注》:“蓋法有成易,而道有因革,是以聊集所宜,為作詁解,各隨其下,綴續后事,令世施行,庶明厥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