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作者對其著述所加的注。
引《宋書·謝靈運傳》:“作《山居賦》,并自注以言其事。”宋 洪邁 《容齋隨筆·司字作入聲》:“﹝ 白樂天 詩﹞又以‘相’字作入聲,如云:‘為問 長安 月,誰教不相離’是也,‘相’字之下自注云:‘思必切’。”楊樹達 《古書疑義舉例續補》:“古人行文,中有自注,不善讀書者,疑其文氣不貫,而實非也。”
⒈ 作者對于自己作品的注釋。
引《南史·卷一九·謝靈運傳》:「作山居賦,并自注以言其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