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我國古代的五種刑罰,通常指墨、劓、宮、大辟,也指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。
英the five chief forms of punishment in ancient China;
⒈ 五種輕重不等的刑法。(1) 秦 以前為:墨、劓、剕(刖)、宮、大辟(殺)。參閱《隋書·刑法志》。
引《書·舜典》:“五刑有服。”
孔 傳:“五刑:墨、劓、剕、宮、大辟。”
《周禮·秋官·司刑》:“掌五刑之灋,以麗萬民之罪,墨罪五百,劓罪五百,宮罪五百,刖罪五百,殺罪五百。”
(2) 秦 漢 時為:黥、劓、斬左右趾、梟首、菹其骨肉。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“斯 卒囚,就五刑。”
《漢書·刑法志》:“漢 興之初……尚有夷三族之令。令曰:‘當三族者,皆先黥,劓,斬左右止,笞殺之,梟其首,菹其骨肉於市。其誹謗詈詛者,又先斷舌,’故謂之具五刑。”
(3) 隋 唐 以后為:死、流、徒、杖、笞。 《舊唐書·刑法志》:“有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,為五刑。”
《清史稿·刑法志二》:“《明律》淵源 唐 代,以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為五刑。”
⒉ 野刑、軍刑、鄉刑、官刑、國刑等五種治理百姓的法律。
引《周禮·秋官·大司冠》:“以五刑糾萬民,一曰野刑,上功糾力;二曰軍刑,上命糾守;三曰鄉刑,上德糾孝;四曰官刑,上能糾職;五曰國刑,上愿糾暴。”
賈公彥 疏:“此五刑與尋常正五刑墨、劓之等別。刑亦法也,此五法者或一刑之中而含五,或此五刑全不入五刑者。”
⒊ 指甲兵、斧鉞、刀鋸、鉆鑿、鞭撲。
引《國語·魯語上》:“五刑三次,是無隱也。”
韋昭 注:“五刑,甲兵、斧鉞、刀鋸、鉆鑿、鞭撲也。”
⒈ 古代五種輕重不等的刑法:(1)? 秦以前為墨、劓、剕、宮、大辟。漢·孔安國·傳:「五刑,墨、劓、剕、宮、大辟。」(2)? 秦漢時為黥、劓、斬左右趾、梟首、菹其骨肉。(3)? 隋唐以后為死、流、徒、杖、笞。(4)? 現行刑法分為死刑、無期徒刑、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罰金五項。
引《書經·舜典》:「汝作士,五刑有服。」
《漢書·卷二三·刑法志》:「令曰:『當三族者,皆先黥、劓、斬左右止、笞殺之,梟其首,菹其骨肉于市。其誹謗詈詛者,又先斷舌。』故謂之具五刑。」
《舊唐書·卷五〇·刑法志》:「有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為五刑。」
英語imperial five punishments of feudal China, up to Han times: tattooing characters on the forehead 墨[mo4], cutting off the nose 劓[yi4], amputation of one or both feet 刖[yue4], castration 宮|宮[gong1], execution 大辟[da4 pi4], Han dynasty onwards: whipping 笞[chi1], beating the legs and buttocks with rough thorns 杖[zhang4], forced labor 徒[tu2], exile or banishment 流[liu2], capital punishment 死[si3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