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集合論的基本概念之一。如果集a的任一元素都是集b的元素,則稱集a為集b的一個子集,記作ab或ba,讀作“a包含于b”或“b包含a”。如果a是b的子集,且b中至少含有一個不屬于a的元素,則稱a是b的“真子集”,記作ab或ba。任一集合都是它本身的子集,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