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手持憑證,以相驗對。
⒉ 謂把握契機。
⒈ 謂手持憑證,以相驗對。
引南朝 梁 劉勰 《文心雕龍·書記》:“契者,結也。上古純質,結繩執契?!?br />按, 唐 李鼎祚 《周易集解》卷十五引《九家易》:“古者無文字,其有約誓之事,事大大其繩,事小小其繩。結之多少,隨物眾寡,各執以相考,亦足以相治也?!?/span>
⒉ 謂把握契機。
引唐 元稹 《對才識兼茂明于體用策》:“執契之道,垂衣不言?!?br />唐 元稹 《對才識兼茂明于體用策》:“又見陛下以為執契則羣下用情,躬親則庶官無黨。”
《舊唐書·文苑傳下·劉蕡》:“可以執契而居簡,無為而不宰?!?/span>